当前一些 石材经营者为了追求利益,使用了一些不正当、不道德,甚至违规、违法手段,实施恶性竞争,追求不合理、不合法的商业利益,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。为此福建省石材行业协会碑石专业委员会向全行业发出倡议书。
倡议书中指出,这些违规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形式和危害有:
1.影子公司经营。主要表现为经营者无同定经营场所、无工商注册登记、无财务帐册,无经济实体,仅靠一两个人联系客户和生产供应商,通过代理企业或者购买报关出口手续经营。主要危害:不缴营业税、地方税、增值税、所得税。这些企业没有信用记录,出现问题时,不给供应商付款,或者卷款潜逃。
2.经营数据造假。主要表现为进口价格、数量低报,出VI价格、数量低报,来进料加工手册违规,窜货、低报进、高报出,财务账虚增成本、压低销售。主要危害是严重扭曲真实成本,非法获取价格降低空问,严重扰乱市场,造成国家损失。
3.帐外现金交易。主要表现为进口时给供应商支付部分现金,发票价格低于进口实际价格。出口时收取客人现金,低报出口价格和数量。主要危害是导致进口国和出口国政府税收大幅度减少,虚减经营成本。
4.经营欺骗。主要表现为恶意欠款、虚构倒闭,拒不付款或不当索赔,虚构索赔获得利润,虚增质量问题损失,拒收货物等等。主要危害为由于购买成本为零或者很低,经营者低价销售,造成市场严重混乱。比如日本横滨一家公司,在中国至少欠款150万美元,他们以采购价格的80%在El本销售,造成供应商严重损失,严重扰乱销售市场。
5.损害环境和劳动者利益。主要表现为矿山乱采滥挖,]二厂生产无水循环设施、无灰尘处理设施、无劳动保护、没有缴交纳劳动者社会保险。主要危害是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和森林植被破坏,造成严重水污染,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健康和利益。由于大大减少了环保和社保成本,经营者获得了非法利益,造成低价竞销,扰乱了市场。
为了能够规范行业经营行为,使行业回复到合理、合法的理性经营状态, 中日双方应该共同合作,严厉打击各种违法、违规的经营行为。为此,中日双方共同向全国石材行业发出倡议:
1.拒绝向违规、违法经营者提供石材制品;
2.结合中国正在制定的石材清洁生产标准,推行石材矿山、生产合格证认证工作;
3.建立黑名单等公示机制,限制和打击恶意经营行为;
4.与中日双方政府的税收、海关、财政部门建立互动协商机制,进一步打击违规、违法经营行为;
5.中日企业要加强自律,拒绝参与违规、违法经营。 |